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新《商标法》 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注册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加大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新《商标法》。
新《商标法》针对商标注册程序比较繁琐、恶意注册和商标侵权频发等突出问题作了具体修改,包括:扩大申请范围、提供电子申请方式、减少申请成本等。
既涉及程序优化的内容,也涉及实体保护内容,增加可以注册的商标的要素和审查意见书制度,对异议人限制条件,禁止抢注明知是他人的在先商标,明确驰名商标个案认定、被动保护制度。
新增“一标多类”的申请方式、规定审查意见书制度。
在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也做了规定,增加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类型,提高法定赔偿数额标准,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欧美文书提供令制度,取消现行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,规定声音、颜色组合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,这将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 第三次商标法修改及其主要内容与亮点 1、第三次商标法修改若干重要问题:商标法的价值定位问题与立法宗旨;新《商标法》的修订背景与过程;新《商标法》的目的和立法宗旨;新《商标法》的适用 2、商标注册申请:报表的类型、可注册商标要素;“一标多类”的申请方式;审查意见书制度;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 3、扼制不正当竞争行为:禁止恶意抢注、“傍名牌”等;驰名商标被动认定原则 4、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处罚力度,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;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种类;法定侵权赔偿数额;重复侵权的处罚;被侵权人的举证负担 5、第三次商标法修改的亮点:商标管理部门法律地位;商标的类型;“地理标志”的法律地位;商标申请“一标多类”;商标的申请方式;申请的撤回;近似商标判定;恶意抢注;恶意异议;商标权利人的保护;商标审查期限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实体问题暨商标注册申请、审查、核准及商标确权程序 1、商标注册概述:商标管理部门法律地位;商标的类型;可注册商标要素;自然人注册商标问题;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;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;不得注册商标情形;地理标志、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、使用和管理;驰名商标被动认定原则;商标国际注册若干问题 2、商标注册的申请:商标的申请方式;“一标多类”的申请方式;申请的撤回;商标注册申请的文件要求;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;商标注册变更的申请;优先权问题;商标审查期限;商标注册异议;费用问题;商标注册申请实务与应注意的问题 3、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:注册的商标的初步审查与公告;审查意见书制度;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判断;在先权利保护;初步审定公告的撤销;商标异议与异议复审、诉讼;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的审查;商标注销、撤销与无效宣告程序;商标争议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注册商标的续展、变更、转让、移转和使用许可 1、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及续展 2、注册商标变更的有关问题 3、转让注册商标的有关问题 4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与注册商标许可 =================== (一)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与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若干问题 1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认定 2、关于商标权共有 3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种类与认定 4、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保护 5、驰名商标保护与驰名商标被动认定原则 6、关于“正当使用” 7、赔偿责任、重复侵权的处罚、法定赔偿数额 8、在先权利的保护 9、举证责任、保全证据、诉前禁令与担保 10、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 11、与商标权保护有关的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12、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(二)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实务暨恶意抢注若干问题——结合商标法修改 1、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和范围 2、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因素 3、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4、加强驰名商标保护的具体规定 5、恶意抢注的认定及法律适用 6、典型案例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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